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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家玉米地惨遭药害

“庭所联动”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4-07-01 13:54:58 打印 字号: | |

俗话说“农业生产路千条,科学用药第一条”科学喷洒农药本是为了防治病虫害,一旦使用不当,会造成不可挽回的影响。2024年6月26日,东洲区人民法院章党法庭联合章党(镇)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8家农户诉被告因喷洒农药引起的农作物损害赔偿案件,该案从立案到结案不足十天便案结事了,不仅最大程度挽回了当事人的损失,更防止了矛盾激化,维护村民之间和谐稳定的邻里关系。

原来,2024年5月23日至30日,被告在为自家稻田地埂子喷洒农药(农达)不久,紧挨着喷洒农药土地周围的8家农户发现自家临近道边的玉米苗已有部分枯死,八家农户一致认为是被告喷洒的农药飘到了自己家的玉米地造成损失,故要求赔偿。

了解后,承办法官浦时考虑到本案原告人数多,为了从根本上解决纠纷,防止矛盾激化,遂第一时间与章党(镇)司法所共同到受损玉米地进行现场查看。法官浦时及司法所所长本着以调促和的原则对纠纷双方进行调解。被告称你们拿不出证据证明是我造成的玉米损害,我不同意赔偿。受损农户称大家的玉米都是一起播种的,种子、农药、播种天数都是一致的,只要靠近被告家的玉米苗就受到了损害,离得远的就是正常健康的,因此就是被告打药造成的。

鉴于双方态度激烈,在随后的庭审过程中法官浦时采取“背靠背”的方法,分别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及释法说理。合议庭成员认真向原告讲解药害取证方法,并告知若申请鉴定需要专业机构进行实地勘验,不仅等待时间长,还会大幅增加诉讼成本,且最终能否得出鉴定结论也是未知数。面对被告,浦时法官从邻里乡情出发,耐心劝解,并对赔偿金额提出合理的建议。

最终在承办法官及司法所的不懈努力下,被告同意为了与各原告友好相处、有力生产,自愿于2024年7月10日给付原告邱某200元、解某600元,徐某1000元等合计4100元。该起纠纷至此画上圆满的句号。

下一步,东洲区人民法院章党法庭将进一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庭所联动”工作机制,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纠纷。继续弘扬“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理念,不断赢得人民群众信任,全力以赴回应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稿源:孙诗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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