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我的伤残就业补助金已经全部到账了,感谢东洲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认真负责,心中的感谢实在是无以言表,谢谢法院,谢谢法官!” 2024年6月3日,当事人陈某斌与爱人带着两面锦旗来到东洲区人民法院,表示要分别将锦旗送给从审判到执行,一路相助的民事干警和执行干警。提到心中的感激之情,陈某斌和爱人泪水漫溢,不能抑制内心涌动的情感。
因公致残索赔难,公正判决安民心
这是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2015年,陈某斌在某矿业公司从事井下机电设备维护维修时发生工伤,经司法鉴定评定为九级伤残,该矿业公司以赔偿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需要证明材料为由收取其伤残等级证和工伤证一直未返还。2019年,陈某斌离职后向抚顺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因工伤证与伤残等级证在某矿业公司处无法提供致使在仲裁机构立案未果。2023年,该矿业公司将工伤证、伤残等级证返还给陈某斌后,陈某斌再次向抚顺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因超过仲裁申请时效,仲裁委作出不予受理的通知书。无奈之下,2023年4月,陈某斌来到东洲区人民法院起诉某矿业公司,要求该矿业公司赔偿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时隔多年,陈某斌主张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否超过申请仲裁时效成为了案争焦点。
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于国栋及时与涉事公司了解案情,详细调查银行流水明细、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材料等证据,抽丝剥茧,慢慢将事实还原。经当庭质证及审查依法判定被告抚顺某矿业公司支付陈某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24000元,如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义务,承担延迟履行的债务利息。一审判决后,抚顺某矿业公司提起上诉,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一审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维持一审判决,驳回抚顺某矿业公司的上诉请求。这场时隔多年的劳动争议,陈某斌通过诉讼终于得到了他期盼已久的正义。
判决生效不履行,高效执行暖人心
判决生效后,陈某斌多次联系抚顺某矿业公司,但该公司一直推脱,怠于履行给付义务。2024年5月,陈某斌只能向东洲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吕环宇在受理案件后,通过阅读卷宗、现场走访了解到陈某斌因伤残问题无法从事重体力工作,家庭的重担都压在其妻子身上。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缓解陈某斌及家人的生活困境,执行干警吕环宇立即安排开展执行工作,详细调查被执行人抚顺某矿业公司财产后第一时间冻结了该公司在沈阳某商业银行的大额存款,并立即前往银行对账户采取扣划措施。在扣划当日,将涉案伤残就业补助金本息合计125126.7元全部如数打给申请执行人,案件仅用9天便高效执结。
我为群众办实事,司法为民践初心
民之所望,政之所向,攻坚克难,方显担当。东洲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充分尊重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在执行案件中,勇于面对困难,坚定捍卫司法权威,让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实实在在地装进口袋里。东洲区人民法院将继续以“如我在诉”之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和新期待。
供稿:于国栋 吕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