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洲区人民法院章党法庭联合章党(镇)司法所、本院特邀调解员对一起民间借贷案件进行诉前调解,经过法官及司法所、调解员的耐心调解,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
2009年8月,李某在朋友的介绍下,将10万元借给程某,约定借款期限两个月,利息按照月0.3%计算,李某依约将现金10万元交给程某,借款期限届满后,程某未履行偿还义务,经李某多次催讨仍未偿还。2022年1月,程某向李某出具借条,并承诺于2022年末还清,到期仍未偿还。无奈之下,李某将程某诉至法院。
法庭收到案件后,考虑到案件年头过长,为尽早解决双方的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决定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遂联系司法所及本院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
调解由员额法官浦时主持,法官助理孙诗涵参加。一方面,由法官向程某告知不归还欠款所要承担的责任,另一方面由司法所所长介绍程某所处的情况。程某对欠款一事表示认可,只是现在自己的钱都投入在盖房子里,并不是不还钱,希望李某能给些时间。在法官及司法所的释法说理及耐心调解下,最终,双方达成还款协议,本金加利息共计偿还12万元,程某于2023年10月末归还6万元,于2023年12月末归还剩余6万元。特邀调解员付菊、张海川现场制作调解协议,双方当场签字,历时14年的欠款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东洲区人民法院章党法庭立足诉源治理职责,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庭所联动”工作机制,推动人民法庭在基层治理中取得新成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庭前,消灭在萌芽状态,为辖区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供稿:孙诗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