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申请人苏某是一位青年农民,被申请人刘某因为经营需要向苏某收购山菜,刘某取得山菜后承诺过一段时间就能结算,总欠款1400余元。
其间,苏某多次催要,刘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无奈,苏某向东洲区人民法院申请诉讼,东洲区法院将此案件导入诉前调解程序,由特邀调解员张海川、付菊主持调解。
【第一次沟通】张海川、付菊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苏某了解情况,并与刘某进行了电话沟通,刘某承认欠山菜款的事实,并表示月底前即会履行支付。
“沟通得这么顺利,一件平常、简单的小额诉讼就这样轻松调解结案了?”
【第二次沟通】8月初,在对案件进行回访跟踪时,得知苏某并未收到山菜款。张海川、付菊立刻联系刘某,刘某称最近因为附近的农民进城卖菜,导致其预估的营业额大幅下降,恳请帮忙向苏某沟通一下,一个星期内就会付款。
这一次由于案件未了,张海川、付菊在及时向苏某解释的同时,标注了刘某承诺履行的时间。
【第三次沟通】在刘某承诺履行时间节点的前一天,张海川、付菊再次联系刘某。此时刘某谎称在外地(事后查明),且承诺:三天后回抚,并保证将欠款送至法院,当场交给苏某。刘某还强调不相信苏某,需要调解员帮忙见证支付的过程。
【电话失联】四天后,当张海川、付菊再次与刘某联系时,电话能够打通,却一次次没人接听。
“刘某以前的承诺只是推脱”,张海川、付菊依然没有放弃调解,决定现场面对面调解。
【找到被申请人】由于每次交易都是在苏某处,因此刘某的住所苏某也不清楚。张海川、付菊和苏某经过几日的走访,锁定了刘某的营业地点,在苏某的辨认下,张海川、付菊找到了刘某。
【第四次沟通】“就是不给,你判我,我也不给,就一千来块钱,还敢到法院起诉我。”
当见到张海川、付菊和苏某时,刘某露出了真实的一面,态度极其恶劣。
付菊一看被刘某强硬、无理的态度,展现出数十年的民事案件调解经验,先是和某的母亲沟通,讲清事情经过,相应的法律依据。
此时,刘某的母亲对苏某深表歉意,并要替刘某立即给付欠款。
刘某怒斥母亲,并阻拦其母给付的行为,仍表现强硬一面。付菊仍继续苦口婆心规劝被某,释法明理,经过近一个小时劝导,刘某真心悔过,将拖欠山菜款全额给付给了苏某。
苏某收到款项后,深感调解员的工作不易,周围邻居对法院的处理结果纷纷点赞,这仅仅是众多平常、简单的小额诉讼中的一件,也是东洲区法院诉前特邀调解员日常工作的缩影。
诉前特邀调解员摒弃机械办案,坚持能动调解,不怕麻烦、不惧辛苦,案案用心,充分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将以更贴心、更到位、更及时的司法服务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供稿:付承志、张海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