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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调解显优势 高效便民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2-09-15 08:40:55 打印 字号: | |

诉前调解,是东洲区人民法院坚持既好又快化解矛盾纠纷的一种诉源治理机制,能够更好满足当事人想尽快解决矛盾纠纷的心理要求,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尤其是案件事实清楚、权责较明确的案件,既能高效化解矛盾,节约当事人的时间,亦能免除诉讼费负担,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

2022年9月6日,刘某与曹某发生交通事故,东洲区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曹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刘某诉至法院,要求曹某赔偿其停运损失2100元、交通费500元,共计2600元。但曹某认为,刘某的损失并未达到2600元,因此拒不支付。曹某最初表示不同意调解,只听从法院判决,刘某也坚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鉴于案情简单、标的额较小、权利义务清楚,东洲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决定启动诉前调解程序。诉前调解员张海川了解到曹某经济收入有限,刘某请求赔偿的数额超过曹某的承受能力,停运损失应该扣除车辆每日运营成本。经过反复协调,最终双方同意和解。张海川利用“道交一体化”平台实施调解,帮助当事人在平台上及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计算和查看赔付金额,通过“赔付试算”的功能,精准计算出了实际损失,曹某最终与刘某达成和解协议。次日,曹某通过微信转账给付刘某停运损失1200元,此案从收案到结案仅用了一天时间。      东洲区人民法院利用“道交一体化平台”进行诉前调解,对按照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纠纷及时按下“快捷键”,促进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繁简分流,提高了办案效率。东洲区人民法院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用情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不断优化调解方式,始终坚守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线,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温度。


撰稿:佟彤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