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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东洲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助力48名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
  发布时间:2022-07-06 16:31:27 打印 字号: | |

 

东洲区人民法院始终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到实处,时刻人民群众的关切挂在心上,维护群众利益,多办利民之事,让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2022年7月4日,立案庭法官助理付承志变身诉前调解员,通过诉前调解为48名农民工成功追索劳动报酬50余万,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22年5月,东洲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收到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涉案金额50余万元起诉时农民工无比焦急,述说这钱是用辛勤的劳动换来的,两年间拖欠工资已经给不少家庭的生活带来了困扰。调解员仔细倾听农民工代表的诉求,感受到了他们的艰难处境和迫切期望。本案如果通过诉讼程序,将会增加诉讼成本,耗时耗力,也不利于化解矛盾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快速实现广大劳动者诉求,在征得农民工代表的同意后,决定通过诉前调解化解该纠纷。

调解过程中了解到,涉案单位是一家建设公司,因为近年来的疫情,几乎没有外地工程,本地工程也得不到结算,导致经济效益严重下滑,不得已才拖欠了该笔工资款项。调解员对于单位现在的经营状况表示理解,但拖欠工资涉及民生,是头等大事,必须要积极解决,要求涉案单位在现有能力范围内用最短的时间筹措资金,给付农民工工资由于拖欠时间过长,农民工代表对分期付款存有疑虑,通过调解员耐心劝导和多轮协商,单位与农民工集体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公司5月底支付20万元,6月底支付全部剩余工资款项,各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2022年5月31日,48名农民工收到了第一笔款项共计20万元,7月4日,余款也全部收到。农民工们怀揣着感激之情来到法院调解员送出锦旗,表示感谢。

自《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关于狠抓调解化访强化源头治理工作的通知》发布以来,东洲区人民法院积极践行文件精神,持续推进诉前调解工作,矛盾化解在诉前。调解员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谨慎制定调解方案灵活确定调解方式、时间、地点,大大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有效保障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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