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洲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促成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达成和解,以实际行动为企业纾困解难,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沈阳建筑工程某公司与辽宁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原为相互合作关系的桥梁企业伙伴,2020年双方承揽合作某政府项目,辽宁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总承包商在沈阳建筑工程某公司供工供料情况下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沈阳建筑工程某公司是家人数较少的民营企业,资金本就不充分,加上工程款迟迟不能结账,公司举步维艰。多次讨要欠款无果的沈阳建筑工程某公司无奈将辽宁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诉至本院,经过一审二审,本院民事判决书生效后,申请执行人于2022年1月向本院执行局申请执行。
承办人按照程序向被执行人送达法律文书后采取多项执行措施向被执行人施压,被执行人表示愿意还款,但无奈案多压身,企业负债累累。承办人反复研究案情希望找到解决办法,在与院领导汇报后,院领导表示全力支持并责成承办人前往鞍山了解被执行人实际生产情况。承办人前往厂区后发现被执行人公司破败不堪,曾经辉煌一时的大厦现仅寥寥几人,企业被停水停气,企业员工只能在零下十几度的环境下工作,连董事长办公室也仅有一台“小太阳”取暖,对比企业一楼墙壁上展示的企业曾经取得的荣誉,是这样的刺眼和扎心。在与被执行人沟通过程中,承办人了解到由于企业多项工程回款尚未落实,导致被执行人资金链断裂,员工迟迟开不出薪水,作为曾经一区之长下海经商的66岁高龄董事长,回忆至此触景伤情潸然泪下。为更好的把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落实到案件中,承办人积极联系申请执行人,探讨解决之法。在取得申请执行人的首肯下,双方矛盾渐渐破冰。被执行人感受到法院的执法温情,老董事长满含深情地表达对法院的感谢,并表示砸锅卖铁也要在6月底清偿完全部债权。
2022年3月3日,双方委托代理人来到法院书面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同时申请解除对被执行人的强制执行措施,双方握手言和。至此,东洲区人法院帮助企业彻底从“诉累”中解脱出来,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稿源:吕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