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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暖气漏水损财物 法院现场化纠纷 三天时间促调解 百姓安心过好年
  发布时间:2022-02-14 10:45:05 打印 字号: | |

 

农历新年前东洲区人民法院利用三天时间成功调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快速高效化解了纠纷,缩短了诉讼时间,更减少了当事人诉累,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赵某与李某本是楼上楼下邻居,某日,因赵某的4楼走廊暖气管爆裂跑水导致李某家中成了“水帘洞”,跑水时因赵某将走廊的门私自上锁导致爆裂的暖气管阀门未能及时关与此同时,一楼的总阀门早已损坏。李某认为暖气厂未尽到防护监管责任,两种原因致使自己房屋以及生活财产遭受损失,故将二被告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分管领导非常重视,一心想着在年前化解这项纠纷,让老百姓安心过个好年,当即安排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通过拍照录像取证及在现场双方当事人沟通后,了解到双方都有意向进行调解,只是对赔偿数额始终未达成一致。

第三天,特邀调解员及法官助理将原、被告双方再次约到法院,从解决实际问题出发,从化解矛盾着手,经过一上午的耐心疏导,多次细致地沟通协调,并向当事人释明了评估的流程以及风险最终原告自愿做出让步,从要求损失8000元减少到4100元,赵某承担1100元,暖气厂承担3000元。原、被告双方均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按手印。赵某因感谢法院的沟通以及原告的理解,当即给付了李某现金1100元。至此,邻里之间的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双方关系和好如初。

近年来,东洲区人民法院积极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在全市率先建立了“法律援助中心驻法院工作站”、“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驻乡镇法官工作室”等,着力构建“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始终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

稿源:孙诗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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