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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东洲区人民法院联合抚顺市拘留所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2-02-11 08:52:40 打印 字号: | |

春节前夕,东洲区人民法院执行联合抚顺市拘留所成功化解一起因借贷纠纷产生的司法拘留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情简介

申请执行人白某与被执行人张某系朋友关系,2017年以来,张某以公司经营需要多次向白某借款,白某陆续向张某提供借款300余万元。因张某拒不归还借款,白某将张某诉至法院。该案经本院及中院两审,判决张某等人及公司偿还申请人欠款本息合计400余万元。后因被执行人未履行判决义务,申请执行人白某向本院申请立案执行。

执行期间,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判决书且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本院于2022年1月25日对被执行人张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其他被执行人经法院多次传唤拒不到院接受询问且拒不报告财产。

加大惩戒措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经查,几名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足额财产。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东洲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带领承办人和执行干警,连续在夜间对其他未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住宅、经营场所进行蹲守,并联合社区对被执行人住宅进行搜查,持续对其他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的高压措施,促使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如实申报财产。

开展学雷锋活动,响应支部部署

春节前夕,市拘留所持续开展以雷锋精神建警育人“一二三四五”活动,聚焦春节前被拘留人员思乡易情绪波动等问题,将人性化执法理念落到实处。拘留所曹管教了解到刚入所的张某情绪较为低落,便开展对张某的谈心教育,询问被拘留原因,曹管教首先指出张某拒不偿还借款且不申报财产具有违法性,告知张某出所后要尽快履行义务,同时也和张某聊起家庭情况、工作情况和思想动态,并从法理和情理等多方面对张某做了细致的思想工作,张某在交谈中认识到自身问题及错误,并在亲情电话中告知亲属筹钱偿还欠款。

随后,曹管教将交谈情况告知承办法官,希望通过两单位共同努力,促使被执行人张某与申请人白某达成和解、化解矛盾该案承办人了解情况后,及时到市拘留所提审张某,在市拘留所民警和本院执行干警的协调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衡量利弊,最终达成执行和解。按照和解协议,在除夕前一天被执行人张某履行30万元并承诺剩余欠款如期履行,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提前解除对张某的拘留措施。

出所当日,张某向本院干警和市拘留所民警表达了真切的感激之情,并表示一定不辜负信任,尽快变卖财产,早日履行义务。

达成执行和解,撤回强制执行

正月初七,双方当事人如约到东洲法院调解室,被执行人张某等人将财产情况如实申报给本院,并提出了细致的还款方案和计划。基于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白某向本院提出撤回执行的申请,该案至此执行终结。

感谢

“感谢东洲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导和办案人为民办实事,你们临近春节、不辞辛劳,多次为我奔赴现场,让我深受感动”。近日,申请执行人白某手持锦旗和感谢信,来到诉讼服务中心激动的说。

东洲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将持续加大对拒不履行判决、规避执行的惩戒力度,依法采取拘传、拘留、限制高消费等惩戒措施,最大限度兑现对申请执行人承诺,努力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稿源:宫晓萌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