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
公告
王忠宝、田桂英:
本院执行的(2021)辽0403执985号田桂梅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2021)辽0403执985号案件执行”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