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用活执行手段 让企业从“严冬”走向“暖春”
  发布时间:2021-04-30 09:22:13 打印 字号: | |

     2021年4月19号上午,由辽宁隆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益科技)投资1.66亿元建设的辽宁非木纤维新材料清洁高效综合利用工程项目在抚顺市高新区举行开工奠基仪式。东洲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尹宪科受邀参加奠基仪式。


     2016年以来,东洲区人民法院陆续立案执行了20余件被执行人为隆益科技的案件。这一状况引起了区法院党组的高度重视,责成承办人多方沟通,调查走访,事件的原委逐渐浮出水面。原来,2015年,因资金链断裂,隆益科技生产经营陷入困境,债权、债务关系混乱复杂,职工纷纷下岗。

     由于当时公司停产歇业,部分申请执行人主张评估、拍卖该企业厂房、设备。区法院执行局综合考虑涉案金额较大,即使强制评估、拍卖厂房、设备,也不足以解决完所有案件,而且该公司所有的财产,市场受众小、变现困难,如果流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均不佳。因此决定采取公开、阳光、透明化的执行模式,多次召开债权人座谈会,公开讨论该案执行走向,探讨该案是否有“放水养鱼”的可能性。经过大量细致工作,帮助协调企业与债权人捋清债务关系,并与债权人签订还款协议、恢复生产协议,又经多方努力,公司由第三人接盘继续运营,进而盘活了企业。在区法院的主动作为下,隆益科技最终与20余名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5年内分期履行全部债务。2020年7月,企业成功吸引项目投资。2021年4月,新项目正式奠基开工。
      此案是东洲区人民法院慎用强制措施,努力避免硬性执法办案对民营企业正常经营造成影响的缩影,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如今,东洲区法院服务营商环境的系列举措,让辖区内的民营企业吃了“定心丸”,甩掉包袱干事业,一心一意搞创新、谋发展,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为东洲区民营企业注入了新的生机。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