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东洲区人民法院维护了我们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我们企业对东洲区的发展环境更有信心了!”东洲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李胤侨接到一通感谢电话,电话里那些真诚的话语是对东洲区人民法院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最大的认可。
2021年1月27日,抚顺某拌合厂、辽宁某材料有限公司分别申请执行抚顺某工程处所欠货款等150余万元和460余万元。由于当事人都为企业,东洲区法院为两件案件开设“绿色通道”——快速立案、迅速执行。执行局干警李胤侨在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抚顺某工程处的法定代表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及时的冻结被执行人抚顺某工程处的银行账户。通过多次与被执行人面对面、电话沟通,释法明理,仅用时一周便将两起案件执行完毕,切实的保障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本次执行只是东洲区人民法院日常工作的一个点滴,反应的却是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坚持和努力。下步我院将在区委的领导、上级法院的指导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进一步总结经验、提升能力、刚柔并举,助力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