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洲区人民法院跨省成功扣押涉案车辆,为下步执结相关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奠定基础。
原告张某某诉被告金某某、刘某(二被告案发时系夫妻关系)借款合同纠纷经东洲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二人偿还原告借款19万元,被告不服判决内容上诉至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后维持原判。二被告拒不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无奈的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二被执行人在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催告文书后,依旧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经工作,承办法官查询到被执行人刘某名下有一辆奥迪轿车,该车一直为被执行人金某某使用,但难就难在目前该车辆下落不明,无法对其进行扣押。这天,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金某某目前在广西北海工作生活,该车亦在其居住地附近的地下停车场,由申请执行人的朋友盯梢。经院里研究决定,执行局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前往被执行人金某某所在地,由执行二庭副庭长于翠彬带队,一行四人跨越3200余公里,终于于一天半后到达目的地。出乎意料的是,申请执行人的朋友畏惧于被执行人金某某的报复,已放弃盯梢,执行行动顿时失去目标。承办法官并未因一时的困难气馁,从新打起精神,一遍遍联系被执行人金某某,告知其目前已经暴露行踪,若依然拒不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等待他的将会是法律的制裁。几个小时的释法析理、法律威慑,被执行人金某某终于现身。在当地法院的配合下,执行干警将其带回当地法院羁押室,迫于压力,被执行人金某某联系其亲属,将车辆送至当地法院。随后,执行干警立即联系物流公司,将车辆运回法院。
近期,东洲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将协同评估公司工作人员对车辆进行评估,并开展后续司法拍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