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2日晚十一时许,东洲区人民法院灯火通明,执行正热火朝天。在对一起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佟某某采取司法拘留前做完核酸检测后,前一刻态度强硬、拒不配合的佟某某立马承认错误,当场履行了10000元,并承诺剩余标的款10月1日前给付。
2016年10月,佟某某通过中间人找到王某承接了东洲区污水处理厂泵房彩钢板结构房和兰山乡十五中学铁艺围栏项目。工程完工后,佟某某尚欠王某工资款20300元。虽经王某多次催要,但佟某某始终未给付。案件诉至法院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但佟某某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调解协议,无奈的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于国徽在收到案件的第一时间即开始执行工作,通过电话沟通与实地查找,被执行人佟某某始终“态度良好”的一拖再拖并拒绝面对面沟通。8月12日晚九时许,承办法官接到线索称佟某某可能在家,遂立即召集警力,迅速到达现场将佟某某堵在家中。
回到法院后,佟某某始终保持无所畏惧的态度,一副你能奈我何的表情,法院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咽拭子核酸检测后,佟某某终于认清了形势,态度瞬间转变,联系其家属履行了10000元,并承诺剩余标的款10月1日前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