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洲区人民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对诉讼服务、信访和执行接待工作方式作出调整,鼓励群众网上立案。
2020年2月7日,东洲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受理疫情防控期间第一起网上立案案件。
当日一早,诉讼服务大厅值班领导曹晓梅接到当事人电话,咨询是否可以网上立案,在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当事人在立案庭法官佟彤的微信指导下,上传了起诉状、身份证明、证据等相关诉讼材料。随后,曹晓梅法官在后台为其办理了网上立案。
东洲区人民法院通过官方微信、网站相继发布了《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业务工作事项的告知》《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知》,向群众告知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申诉信访和执行事务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当事人可以网上立案,公布了立案、信访、执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同时在诉讼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院门口张贴公告内容,让诉讼群众及时了诉讼服务方式的变动情况。
在疫情期间,为当事人开辟了立案的便捷通道,保证“不打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