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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洲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案
  发布时间:2019-10-29 09:38:44 打印 字号: | |

抚顺某石化机械厂诉台安某化工厂买卖合同案距今已有7年之久,被执行人所有资产抵押给银行,且早已停产,无可供执行财产。被执行人为个人独资企业,根据相关规定,执行法官将投资人张某追加为被执行人,在法律的威慑下,张某于2016年6月履行部分欠款40万,并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但至今,剩余欠款杳无音信。经工作,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于沈阳市皇姑区有两处房产,对其中的一处房产进行了查封和评估拍卖,后流拍,申请人接受以物抵债,2019年10月14日,此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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