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4日,在市人大代表和社区工作人员的见证下,东洲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腾迁案件。刘某、王某系抚顺市东洲区绥化路某房屋所有权人,李某某没有法律依据对该房屋占有使用,刘某、王某诉李某某物权保护纠纷案胜诉后被告没有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原告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并多次联系其人,李某某以种种理由一直推脱逃避拒不履行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法律威慑力,东洲区人民法院依法做出对相关房屋进行强制腾迁的决定,并制定了周密的执行预案。执行行动当日,6名执行干警与搬家公司齐心协力,4个小时内,放弃午饭时间,将房屋内被执行人所有家具腾置一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逃避执行并不能解决问题,刘某、王某诉李某某物权保护纠纷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