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诉王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东洲区人民法院判决王某某赔偿李某某各项经济损失13.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某只履行了2万余元赔偿款便没了下文,故李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电话督促其履行,但王某某一拖再拖。近日,经申请人提供线索,王某某正在顺城区某工地打工,执行法官遂前往现场将王某某控制并带回法院,但王某某仍声称其无履行能力,鉴于其消极执行的态度,执行法官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在被司法拘留后,被王某某幡然醒悟,主动联系执行法官,称会想方设法凑钱履行赔偿。此案向成功执结迈出了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