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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洲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非法占用土地行政处罚案件
  发布时间:2019-09-12 08:35:06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东洲区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了汪某某非法占用土地行政处罚案,有效震慑了违法行为。

被执行人汪某某非法占用土地新建房屋和围墙,东洲区国土局于2018年8月6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汪某某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汪某某却以种种理由拒绝搬迁,东洲区国土局遂申请对其强制执行。新抚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15日作出行政裁定书对申请执行人东洲区国土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准予强制执行。

东洲区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向被执行人汪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同时,执行法官多次电话、上门与被执行人沟通,但被执行人汪某某拒不履行义务并隐匿行踪。 2019年7月22日,在公安部门的协助下,将被执行人带至法院。在法律的威慑下,被执行人做出保证,20天内拆除违建房屋并恢复土地原状。20天过去了,经过执行法官确认,汪某某清除了一部分违法建筑但并未全部清除,因此东洲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决定823日对其实施强制执行行动。

为确保此次强拆执行活动安全、有序开展,东洲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主动邀请市、区人大代表监督执行,并积极与公安及村领导协商会谈,对强制执行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先后数次召开工作例会,及时跟踪案件进展情况,并研究制定周密的执行工作预案。

执行行动当日,党组成员、副院长于国徽坐镇执行指挥中心进行远程调度指挥。执行局、法警队、研究室、办公室等部门各就各位、各司其责,采用人工和机械对违法建筑所在地进行强制拆除作业,前后历时两天,所有违法占地建筑均被拆除并恢复原状,现场未出现妨碍强制执行活动的情况,整个拆除过程规范而且有序。

 

 


 

 

 

 
责任编辑: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