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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洲区人民法院召开
人民陪审员宪法宣誓仪式暨岗前培训会
作者:东洲法院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9-04-16 10:49:10 打印 字号: | |

2019年4月13日上午,东洲区人民法院召开了人民陪审员宪法宣誓仪式暨岗前培训会,会议由区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秋慧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玉宁,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尹宪科,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主任金世杰,区司法局副局长张伟,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张伟出席会议,全体人民陪审员参加会议。

会上,张玉宁主任宣读了东洲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命丁笑颜等职务的通知》,与会领导向全体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证书,全体人民陪审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下进行宣誓,作出自己对宪法法律神圣庄严的承诺。区法院审管办主任肇伟对114名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岗前培训。     

尹宪科院长首先对接受任命书的114名人民陪审员表示热烈的祝贺!代表区法院党组向人民陪审员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应当处理好“四个关系”。要正确处理好陪审与本职工作的关系,要正确处理好与合议庭其他成员的关系,要正确处理好“有为”和“有位”的关系,要正确处理好发扬民主、保障司法公正与遵守陪审纪律、维护人民陪审员形象的关系。二是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即廉洁自律意识、学习意识、修养意识、为民意识。三是要充分发挥“四个作用”。要充分发挥来自基层,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要充分发挥来自学校、家庭,了解未成年人生理、心理发展规律的优势;要充分发挥拥有专业技术知识的优势;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法官的守法意识,提高办案质量,促进司法公正。

为做好此次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进一步推进司法民主,区人大、区法院、区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辽宁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研究制定了人民陪审员换届选任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强了对人民陪审员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此次人民陪审员换届选任工作,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审查、政审、考试、公示、培训等程序组织实施,经过严格把关、层层筛选,2018年2月28日,区人大常委会对脱颖而出的114名人民陪审员进行了任命,并于今天宣誓大会后正式上岗工作。选任工作的顺利实施,成功实现了司法工作向社会的延伸,必将对司法民主的进一步深化、公正与效率的进一步实现和司法公信力的进一步提升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东洲法院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