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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洲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立案一周 追回11年欠款
作者:东洲法院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9-04-01 14:11:59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东洲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当事人历经11年辛苦讨要欠款无果,进入执行程序不到一周即成功执结。

2008年1月,王某将其承包的东洲区某路棚改楼塑钢门窗工程分包给孔某某,工程结束后,王某陆续给付部分工程款,剩余26万元一直拖延至今。2018年10月,原告孔某某诉被告王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公开开庭审理,我院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26万元,并支付利息。败诉的被告以各种理由拒绝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无奈之下,原告于2019年3月6日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3月11日,该案承办人收到案件材料,经与申请人了解被执行人王某住处、财产等情况,了解到被执行人现住沈阳南站某小区,且近期在沈北新区某工地承包了工程。经过细致的前期准备工作,3月13日早8点50分,承办法官与四名法警驱车前往沈阳南站某小区,发现被执行人使用的车辆并不在小区内,转而驱车前往沈北新区某工地,被执行人使用的车辆亦不在此处,蹲点至下午1点30分,被执行人一直没有现身。可能空手而归的承办法官毫不气馁,与申请人联系后得到信息,被执行人有可能在于洪区某钢材市场,至此,终于发现被执行人使用的车辆。承办法官与法警们不敢靠的太近,可车辆附近偏偏人流如织,焦急的等待中,被执行人终于现身。这时,转折再一次出现,被执行人打开了副驾驶的车门,在车门还没完全关闭的时候被执行人司机就驾驶着车辆如利剑一般射了出去。承办法官和法警立即回到警车内,指挥司机跟上被执行人车辆,经过急速追踪,最终在一饭店内将被执行人带回法院。

申请人的妻子作为委托代理人来到了法院,情绪激动的与被执行人就给付欠款数额僵持不下、争执不休,被执行人说没钱认拘,委托代理人说一分不能少,到最后甚至不能在一个办公室呆着。承办法官居中调解两头跑,满头是汗的他生怕这得之不易的机会被吵没了,于是再次翻开卷宗,希望找到破解之法。功夫不负苦心人,承办法官发现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有过多次工程分包关系,这说明双方关系有着良好的基础,承办法官立刻要求委托代理人将申请人找来法院。赶到法院的申请人向承办法官陈述,很多年前双方关系确实特别好,如果被执行人与其谈条件,申请人一定会让步,所以这些年一直由委托代理人唱“白脸”出面讨要欠款。见到申请人的被执行人惭愧的抬不起头,自知理亏的他捂脸大哭......当天傍晚6点整,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给付26万元工程款。

此时距离该案执行立案刚好一个星期,申请执行人的妻子拿着工程款不住的抹泪,“太感谢你们了,感谢你们为老百姓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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