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连续执行不停歇 成效显著迎硕果
作者:东洲法院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8-11-23 15:54:07 打印 字号: | |

群众利益无小事,在为民执行的路上,东洲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又再次出动。

四年前,周某某受雇于刘某甲、刘某乙为其承包的榛子山收榛子,下班途中遭遇车祸身受重伤。周某某诉刘某甲、刘某乙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经东洲区人民法院判决后,拒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穷尽措施,并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且刘某甲潜逃国外,刘某乙虽人在国内,但东躲西藏,无法掌握其具体行踪,案件至此陷入僵局。10月24日,承办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电话,称有被执行人刘某乙线索,虽然线索指向外市,但本着负责任的态度,承办法官立即向院里申请警力,于当日下午2时出发奔赴百余公里外的铁岭。功夫不负苦心人,刘某乙被堵截在暂住地,在激烈的反抗过后,自知逃脱无望的刘某乙梗着脖子口出狂言,要求进“笼子”,承办法官依法将刘某乙带回法院。傍晚5时,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博弈,刘某乙承诺第二日还款,鉴于被执行人居住地在外市,还款计划有风险,遂经领导审批,将刘某乙送入拘留所。

经过一个小时的休整,承办法官再次出发,赶赴东洲区哈达镇执行李某甲诉王某某、李某乙、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件中,李某乙受雇于王某某驾驶小型客车往返于沈抚两地,因操作不当,导致李某甲甩出车外身受重伤。法院判决发生效力后三方互相推诿,无奈之下的李某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王某某本身具备赔偿能力,因此,在看到法院执行人员的身影时就立刻服了软,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分期履行赔偿款,并即时给付第一期赔偿款。此时,已是深夜10时许。

东洲区人民法院针对抚养费、人身损害赔偿、民间借贷等涉民生案件,对拖、逃、躲、赖的被执行人进行重点、突击、迅速搜寻抓捕,有效提高执行效率,树立社会公信力。

责任编辑:东洲法院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