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东洲区人民法院按照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要求,设立了执行裁判庭统一行使执行裁判权。
执行裁判庭专门审查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执行行为及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的异议、复议类案件;审理执行程序中涉及实体权利的重大事实和法律争议的诉讼案件;办理除对消极执行督办以外的执行监督案件;办理执行审查类信访案件。
执行裁判庭的成立,加强了对执行权的监督,促进了执行裁判工作专业化,提高了执行裁判审判质效,依法保护了当事人,案外人合法权益,运用审判权对执行权进行监督和制约,促进强制执行的规范公正和效率,从而解决执行乱、执行难和各类违法执行现象,有效促进了决胜执行难的深入推进,取得了良好效果。
目前,执行裁判庭共有执行人员3人,其中员额法官2人,共执结执行异议类案件1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