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稳定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基础,人民法院极力处理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在人民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于法律框架内活动的前提下,积极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东洲区人民法院正是围绕良好的法制环境实现社会发展稳定,努力践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辽宁潍麟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麟制药)进行工程建设,将工程发包给抚顺广安建筑公司,因其未能按约定给广安建筑公司结算,导致广安建筑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款。东洲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于2014年11月6日作出了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潍麟制药给付30余名农民工工资34万余元。决定生效后,依法律规定,东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5年5月21日将此案移送至东洲区法院作为非诉执行案件交付执行。法院下达执行通知书后,该公司董事长毕某立即将情况向区服务业局局长王宗泽做了汇报。作为该企业招商引资的参与者,王局长高度重视,主动与区法院院长郭赋沟通,并建议郭院长到该企业实地考察。
9月7日,郭院长与王局长共同来到潍麟制药进行调研,感觉到该企业确实是一家即将生产达效的正规企业,由于2014年经历了广安建筑公司下属一包工头跳楼自杀的风波,导致潍麟制药企业发展初期便陷入困境。为帮助该企业能尽早进入生产达效阶段,也为了维护东洲区区域稳定,东洲区政府和该企业确实做了大量工作,现该企业已投入4亿资金用于投资研发SOD系列产品,150余亩的生产基地已初步建成,在困难中前行。由于资金紧张,经济形势下滑,企业正式投产运行尚需一段时间。毕总提出请求,法院尽量不要查封企业账户。
稳定方面,9.3大阅兵刚刚结束,就有数人代表30余名农民工进京上访,被本区驻京信访工作人员劝回后,又多次到东洲区委上访,要求东洲区委督促东洲区法院彻底解决此案。面对着一方面涉及信访稳定,一方面涉及经济发展这两个责任,郭院长向区政府王玉霜区长作了汇报,同时和本院执行局张伟局长交换了工作意见,达成了共识,决定采取“放水养鱼”方式,由潍麟制药制定还款计划,法院暂不查封该企业账户。而后郭院长亲自出马,多次与毕总进行沟通,帮助潍麟制药制定还款计划,动员毕总先期拿出5万元给农民工,解决信访稳定问题。
10月16日,潍麟制药到法院进一步敲定还款计划,同时向法院交付第一笔5万元执行款。针对潍麟制药提出的罚款2万能否暂缓执行的问题,法院研究决定,为不影响企业发展,并希望企业尽快为东洲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可暂缓执行,并和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沟通。
为切实抓好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建设,适应经济新常态,促进全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东洲区法院推出四项举措:
一是要“接地气”。构建了院领导班子为成员的帮扶小组,对本区企业凡涉及诉讼案件的,由分管领导作为联络人,并要经常深入企业中去普法宣传,了解企业的司法需求并提供及时有效的司法服务。
二是在受理案件时,要做到快审快判。在诉讼中积极沟通双方当事人,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加大案件的调解力度,尽量缩短诉讼周期,避免影响到企业正常经营活动。
三是营造健康积极的舆论氛围。研究室牵头,各部门积极配合,利用报刊、网络等平台对帮扶对接情况进行及时广泛的报道,营造出有利于辖区企业健康发展的法治氛围。
四是形成长效机制,与区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形成合力,推进项目加快开工建设,早日达效;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这亦是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