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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洲区人民法院开展廉政谈话取得实效
作者:东洲法院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5-11-16 09:25:25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的落实,规范廉洁执法行为,增强司法为民、清正廉洁意识,根据市法院下发的《关于开展廉政谈话的通知》精神,东洲区法院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东洲区人民法院廉政谈话方案》之后,在全院干警中开展了廉政谈话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一、领导重视,落实迅速

  收到《关于开展廉政谈话的通知》后,我院领导高度重视,为加强组织领导,立即召开党组会,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郭赋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组员。结合纪检组制定的方案,要求谈话人在谈话前,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列出谈话提纲,同时要求全面了解谈话对象的有关情况,避免谈话的随意性。

  二、精心部署,全员参与

  我院开展的廉政谈话活动,从业务庭室到行政科室,从在编干警到公益性岗位人员,形成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局面。各部门严密组织,在面对面的交流中,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个人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式,建立专门的廉政谈话记录本,层层做好谈话记录,认真填写《廉政谈话登记表》,防止谈话流于形式,走过场。纪检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督促检查,及时通报谈话工作的开展情况。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结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中央“八项规定”、省市法院有关规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及纪律作风教育等方面,全面了解了谈话对象的工作、作风、廉政等方面情况。根据谈话对象的工作分工和岗位特点,逐人进行了警示和提醒,查找廉政风险点,搜集分析谈话中反映的普遍问题,针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

  三、反腐倡廉,取得实效

  本次廉政谈话活动,谈话效果到位,分析原因到位,谈话对象认识到位,对自身的不足反思到位,形式接地气,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起到了较强的警示作用。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领导班子进一步增加了凝聚力,班子成员做到廉洁自律,自觉发挥带头人的引领作用,使干警有标可依,有榜可学,提升了全院干警廉洁执法,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营造了全院上下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树立了东洲法院干警队伍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东洲法院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