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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洲区人民法院实行案件回访创新监督方式
作者:东洲法院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5-09-06 09:20:11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东洲区法院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基础,加大队伍建设力度。根据近一年的摸索,通过以一审结案的双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为回访对象,采取电话回访、面对面回访和信函回访等方式, 对本院一年内审执结的各类案件随机抽取,大胆尝试案件回访制度,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2015年8月中旬,东洲区法院党组讨论通过了《案件回访暂行办法》,院领导高度重视,成立案件回访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案件回访领导小组成员,下设案件回访办公室,纪检组长任主任。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的《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发放情况;是否存在违法办案,不文明办案,办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的情况;是否存在以权谋私和吃、拿、卡、要以及收受当事人现金、礼物、有价证券等行为;是否存在超标准收费或乱收费问题;是否存在借办案之机谋取个人利益问题以及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行逐项回访。

  通过开展案件回访,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拓宽监督渠道,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法官廉洁自律意识,有效拉近与群众的距离感,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东洲法院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