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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洲区人民法院方便诉讼群众 简化退费程序
作者:东洲区人民法院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4-09-26 10:05:09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东洲区人民法院院长郭赋带领院领导班子部分成员深入法庭调研,发现当事人退费难问题。回来后迅速研究,拿出办法,解决了这一难题,得到了辖区内当事人的好评。

  东洲区人民法院章党法庭地处章党街道,管辖章党镇、哈达镇、抚东街道、章党街道,辖区人口8.8万余人。在收取和返还诉讼费问题上,我院过去的做法:一是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要求收取诉讼费。即案件当事人首先到东洲区法院立案大厅起诉并交纳诉讼费用。案件结案时,需要退费的,当事人拿着经批准的交费收据在规定的时间到立案大厅退费。二是退费每月有固定日期,若时间上稍有耽误,就只能等到下一个退费日再到法院退费。给当事人带来的不便是,因章党法庭辖区内居民居住地普遍偏远,有的人到东洲区法院需换乘三次公共汽车,不但路途远、而且时间长。当事人退费金额经常在一、两百元至几十元间不等,数额并不算多,故很多该地区农村居民感觉退费费时、费力,得不偿失,为避免时间与路费上的再次投入,有的放弃退费。

  在调研中发现退费难问题后,主管副院长和法庭成员集思广益,从发挥驻外法庭方便当事人诉讼的角度做文章、找思路,向院里提出简化派出法庭退费手续的建议。院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党组会讨论,经过反复论证,最终确定出最为方便当事人的办法,即退费流程改为由派出法庭每月向法院财务部门借款用于周转,然后由法庭法官对案件当事人的退费请求向庭长反馈并审核,符合条件的当事人,会在提出退费请求的当天,随时在派出法庭内即可领取退费款项,每月月底章党法庭相关工作人员再到院财务部门报账、核算。虽然此项工作增加了法官们的工作量,但却简化了当事人的诉讼活动,实实在在地为百姓提供了便利,赢得了辖区内当事人的交口称赞。

  东洲区人民法院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从群众急需急盼的事情做起,把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改进工作作风结合起来,打造群众满意法院。
责任编辑:东洲区人民法院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