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东洲区人民法院建设学习型法院实施方案》要求,2013年8月16日下午,我院自选动作开展“法官论坛”活动。院领导、业务庭全体干警参加了论坛活动。我院民一庭法官孙爱萍、刑事庭法官李凤杰分别以“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刑诉法修改后简易程序在实践中的运用”为论题,做了详细的阐述和解读。
郭院长在听取两位法官的讲座后指出,我院优秀的年轻法官做了“法官论坛”的第一、二讲,丰富了我院法官的业务知识,为我院“法官论坛”开了个好头。
一是院里搭台,同志们展示,是很好的学习方式。院领导真心希望将年轻法官培养成专家型法官,有利于全面提高办案质量。
二是教学相长,相互促进,是一种经济实用的培训方式。“民诉法”和“刑诉法”修改后,虽然大家能够认真的自我学习,但是记忆力不深。通过“法官论坛”活动,讲座人通过充分准备,查阅大量学习资料,自身的业务知识有所提高;讲座中,结合法律规定及自身审判经验谈审判体会,使听讲人受教育、受启发,双方均终身受益。
三是树立学习之风,丰富我们的知识,是建立学习型法院的目标。7月1日,下发了我院《建立学习型法院的实施方案》,“法官论坛”是对方案的落实,更重要的是促进干警之间相互学习。通过论坛,使主讲人得到了锻炼,营造了学习氛围。今后要使学习常态化,更重要的是以自我学习为主,与时俱进,避免办错案、瑕疵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