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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洲区人民法院出台《关于执行案件信访风险评估与防范的暂行规定》
东洲区人民法院出台《关于执行案件信访风险评估与防范的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13-06-14 15:19:10 打印 字号: | |
  针对涉诉信访中涉执产生的信访案件较突出的问题,东洲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按照院领导要求组织起草了《东洲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信访风险评估与防范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材料经院领导多次修改,形成较为成型的初稿。5月10日,院长组织召开院长办公(扩大)会议,执行局、立案庭全体人员参加,对此材料进行了讨论,最终此规定获得通过。

  该规定分五部分,共十四条。第一部分总体原则,为信访风险评估与工作确定了原则;第二部分风险等级,将执行风险分为三个等级,明确、细化了评定风险等级的标准;第三部分评估过程,从风险初步评判、风险告知、执行评估、分管副院长评估、升级评估等方面,全面、系统地对执行案件信访风险评估做了规定;第四部分风险防范,就如何防范风险、避免矛盾发生提出方式、方法;第五部分责任究查,明确责任人,明确责任承担方式。

  最后,院领导指出,制定此规定,将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控制?h执信访案件的发生,对于提高办案质量,维护社会稳定有着重要意义。大家发表的意见很中肯,提出的建议很合理,听完大家地讨论很受启发。针对规定的内容提出两点要求:一是做好对规定内容的学习与执行。抓好制度的学习是落实好制度的基础,如果不学习制度,对制度一无所知,或者仅是一知半解,是不可能执行好、落实好制度的。执行局要组织全局干警认真学习,使每一位干警充分认识此项制度重要性,熟练掌握该制度每个环节中的要求,确保制度在执行中得到贯彻落实。二是今后还应进一步完善制度。为了更好地开展执行工作,我们可以照此规定查找工作中还有什么漏洞,并结合法律不断健全我院制度,继续制定一系列配套制度,进而更好地规范执行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减少?h执信访案件的发生,确保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责任编辑:刘婉婷